老子智慧:重排心解《道德经》第43章 吾以观复(原第16章)
第43章(原第十六章)吾以观复
致虚极,守静笃。
抵达虚灵不昧的光明境地,保持静默与虔诚。
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:
万物蓬勃生长,我以此谦卑之心参悟它们的生灭造化:
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
众生皆如此啊,它们都会回到缘起之初。
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
回到缘起之初就安静(性静而不起变化,也即是阴阳之气静,不动气)了,这种安静的状态就是回归自性。
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
回归自性是万物生灭的必然遵循,明白这个必然遵循就豁达了。
不知常,妄作凶。
不明白生命终会回归自性的必然遵循,就会妄动妄为,险象环生。
知常容,容乃公,
明白生命终会回归自性的必然遵循,就能做到无分别地敬畏天地万物,也就能做到大公无私。
公乃王,王乃天,
能做到大公无私,就具备统领一方百姓的心志,能做到大公无私地统领百姓就与天地一样生物不有一般无二。
天乃道,道乃久。
能像天地一样生物不有就是对道体的绝对遵循,对道体的绝对遵循就能兴盛不衰。
没身不殆。
如此即便生机不再,其影响仍然会绵绵不绝。
点评:
前面各章分别从道体、无为、有为等方面做了介绍,这里算是一个总结,承上启下。后面的章节则以具体的修身、致用为主,从“圣人之道”、“侯王之道”、“用兵之法”三个方面逐次呈现。
之所以把本章放在这里,是希望通过前面的学习之后,给大家一个警醒,无论我们有什么样的人生愿景,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人生不过就是一个以终为始的循环,万物皆如此。
可人们多不能有如此认识,物质生命的回归就是以身体的灭为度的,生命自阴阳二气之交互生发起,至气息不存而灭,不过是“归根”而已。所以说“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”。“归根”并不值得悲伤,这是物质绝对存在和相对存活的基本规律,这是对道的遵循和回归,所以说“归根曰静”,与道体同频共振即是静。而这种与道体同频的静就是生命的本然自性,也就是天命,所以说“静曰复命”。万物生长,有生有死,有盛有衰,有枯有荣,所以天地才能生物不止,生生不息。“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”这是亘古不变的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,“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”的,所以说“复命曰常”。
人之一生亦然,自生至死是长成,万物一般。不同的是,作为得天地之灵气的有自我意识的人,应该要超越单纯的生命长成,方能获得洞明道体的智慧,这一道体智慧就是明白“向死而生”,向死而生才是成长。这种智慧的开端就是建立在认识到“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”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的,理解它并接受它,就能对生命和万物生敬畏之心,敬畏之心就是儒家说的“诚敬”,“诚则明”!所以说“知常曰明”。
倘若我们没有获得这种智慧,我们就会随意支配、透支、消耗、浪费我们的来之不易、不可逆、不可重复、不可暂停、不可预测的生命,我们所作所为就没有依归,没有界限,没有敬畏,如此,我们就会“出生(地)入死(地)”所以说“不知常,妄作凶”。
对自我生命和万物有敬畏之心,就能无分别地对待万物,世间万物各有自性,各有短长,各有习性,各有发展路径,本无善恶,善恶的标准本是人为的。阳明先生讲“善恶只是躯体发念”,不过是我们自有个“意必固我”的立场,然后生了善恶,倘若我们能够放下自我,自然能够包容下众生万象,不会执着于一己、一方、一物、一隅,而会以更广阔的胸襟和视野去看待事物和事中出现的人、以及他们的行为。俗话说,世事无绝对!所以说“知常容”。能够做到“知常容”,就能够做到大公无私,所以说“容乃公”。
能够做到大公无私,天下就会归往,就具有“王”天下(造福一方百姓)的气质条件,所以说“公乃王”。能以大公无私去造福百姓就与天地生物一样不有、不恃、不宰、不自矜、不自伐、不自是,就能做到无为不有,无私无我,所以说“王乃天”。天地是道体最实在的遵循者,天地对于道体的遵循没有任何怨言、没有任何索求,没有任何执着,可以说天就是道的代言人,是化身,所以说“天乃道”。道体周流遍布,无始无终,“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”,“绵绵若存,用之不勤”,所以说“道乃久”。
人若真能如上所述,做到与道体同频共振,能够做到向死而生,自然能够超脱“为吾有身”而做到“及吾无身,吾有何患”了,如此,身体在于不在已经不重要了,而积极“殉道”才是一切,所以说“没身不殆”,只剩下对天地万物的至诚无息了,哪还有什么个人的死生执念!
要做到这一点,必须是在“致虚极”的空灵状态,方才是超脱自我肉体和意识的,方才是清醒和光明的。而要时时能够保持这种空灵状态,就要“守静笃”,要始终保持谦卑、敬畏和虔诚。如此,我们才能看得清楚,所以说“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”,这里对“吾以观复”是“以吾心观照,复其本然”的意思。
万物在本体上从来都是“一体同然”的,以心观照自能通透。